手机版
1 1 1

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3年度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先进县(市、区)和美丽乡村的决定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心无旁骛抓帮扶,脚踏实地办实事,使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民素质提高,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各县(市、区)大胆创新实践,狠抓工作落实,为推进改造提升行动作出了重要贡献,探索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省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一些村庄围绕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厕所改造、村庄绿化、民居节能改造等15件事进行了系统规范的建设,整体面貌焕然一新,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得到明显改观,初步建成了升级版现代新农村。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正定县等25个县(市、区)予以表彰,授予“2013年度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对内丘县西张麻村等100个村庄予以表彰,授予“2013年度河北省美丽乡村”荣誉称号,并给予每村财政奖补资金2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村庄,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带头贯彻好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带头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凝心聚力,统筹谋划,继续把我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作出新贡献。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1日 10:06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