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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敏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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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敏,女,1987年1月出生,重庆沙坪坝区人,2010年7月,在梁平县大观镇安乐村任村官,担任书记助理一职。在任大学生村官的2年多时间里,该同志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农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认真地做好镇、村交待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林改工作上,更是任劳任怨,不仅为村里的林改工作,还有镇里的林改工作都付出了她的一份坚持与努力。

刚进入工作岗位的她,正遇林权制度改革的后续阶段,而她所在的安乐村,也是全镇幅员面积最广,林地面积最多,任务最重的一个村。她二话不说,主动投入林改工作,为村里减轻工作量。

都知道,林改工作,就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解决林业发展动力机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激发广大林农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就更加关系到村、镇未来林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建设,以及村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的重大问题。 

一、恶补林权改革,理顺当前工作

当时,林权制度改革已启动,林改工作没有时间等我慢慢熟悉,慢慢了解。于是白天,我跟着村干部发放林权证、入户了解情况,实地确认测量,晚上,她就收集有关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资料,学习林改政策,掌握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知识,反复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及政策解读。通过“恶补”和白天与村民的接触了解,她对村里12个组的集体林权情况进行查摸底,逐组核对了林地面积和地类,进一步摸清了村里农村林权现状,让后续的林改工作开展起来更加顺畅。在工作的同时,也加深了她与村民之间的沟通。

二、紧扣林改宣传,普及林改政策

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上,她虽然个子小,给人腼腆害羞的样子,但在宣传林改政策上却也毫不含糊。虽然林改工作已进入后续的扫尾发证工作,但是她通过入户调研,发现许多村民并不能很好的理解林权制度改革更深意义。于是,她和村干部一起,通过发放林权证组织院坝会、利用赶场天发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加深村民对林权改革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气候、大环境,切身感受到县、镇、村三级在抓林改工作方面的决心和力度,看到了林改的美好前景,领会政策,消除疑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而关心林改、理解林改、支持并参与林改。使全县上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形成了共识,营造了良好的林改工作氛围。

三、围绕林改制度,遵守工作职责

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敏感的事,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其重点和核心是林地和林木权属的确定,工作的性质决定每个阶段、程序和环节的工作必须到位,确保质量,使林改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她始终坚持林权制改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六关”(政策关、指导关、程序关、勘界关、督查关、资料关),坚持“六统一”(统一改革标准、统一表格模式、统一承包方案模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的林改工作原则,和村镇干部一起有效保障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的权利,依法维护了农民作为林地林木经营主体的地位和权益。

四、不畏林改艰难,积极化解矛盾

由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的颁证纠纷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林改过程中先后有数起林权纠纷发生,矛盾分散,调解难度较大,一度影响林改工作进度和社会稳定。为了及时协调处理好林改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她想到了镇里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调解员。请他参与群众调解,通过一次次、一件件林权纠纷调解,也让她积累了许多农村调解纠纷的经验,再到后来,她能独立参与纠纷林权纠纷调解,做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政策,讲利害,直至群众完全理解并接受为止,化解了村民间的矛盾,做到了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镇与镇的纠纷不出县,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使群众“怒气而来,满意而归”,使许多快要发生的林权纠纷骤然而至,确保了林改工作公开、公正,依法、有序的进行。

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她在林改一线上,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廉洁自律,并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在转正工作后,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我始终用我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信念,饱满的热情投入在林改一线工作当中,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0日 16:51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青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