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生命有限 奉献无限

——热爱公益事业的有心人常庆兰同志事迹材料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公益事业中去,为国家的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毕生精力乃至捐献出自己的遗体。这是沈阳市第二中学退休教师常庆兰同志20余年的执着追求。常庆兰,1931年9月出生于辽宁省黑山县,1952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从事教育事业近40载。1991年退休后,他依然心系教育,关心、参与、倡导社会公益事业,长期从事并亲身参与省、市红十字会公益活动,尽自己的所能,发挥着余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多次被评为沈阳市红十字会优秀志愿者;2013年12月被全国红十字会授予五星级志愿者奖章。

常庆兰同志在沈阳市第二中学、沈阳市红十字会、辽宁省红十会是人人皆知的对待公益事业的风云人物。

一、持之以恒,心系教育

1991年常庆兰同志退休伊始,由于他为人热情,乐于助人,经大家一致同意把他推选任命为沈阳市第二中学离退休协会秘书长。他始终关注教育事业,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经常深入学校,了解学校的发展情况、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家中有困难的教师解决困难,利用自己化学教学的特长,无偿地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二、加强学习,学以致用

常庆兰同志始终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2009年他积极参加了沈阳老干部大学文学专业的学习,现已毕业,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学员。2014年又参加了沈阳老干部大学的研究生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他经常把学习到的理论以及“健康养生”知识与身边的朋友亲人进行分享。

三、心系群众,奉献爱心

在他所居住的小区,常庆兰同志也是被大家公认的一位不图回报、热情助人的老同志。无论谁家有了困难,只要他知道或者需要帮助的时候,他绝对会伸出援助之手。特别是在汶川、玉树、雅安发生灾情后,他都积极主动地进行捐款和投入到募捐活动之中。

四、投身公益,捐献遗体

生活中有这样一些老人,尽管他们已年过花甲,尽管他们能在家里尽情享受天伦之乐,悠闲地度过晚年,可他们却把时间全部献给了社会公益事业。2004年他极积发起倡导捐献遗体器官组织倡议,并自己带头签订捐献遗体志愿书,现已进行捐献遗体的公证。在沈阳市红十字会的支持下如期创立沈阳市红十字会志愿者捐献遗体工作部,常庆兰担任了副主任职务。

当人们还沉睡在梦乡的时候,耄耋之年的他在每个双休日的早晨5点钟起床,早早地从铁西区艳粉街的家中挤公交车来到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沈阳市红十字会门前,宣讲有关遗体捐献知识和国家政策,十年如一日,他坚持着“因为有我活着,使人们得到益处”的人生信条,努力和奉献着自己对社会公益事业那份执着。他经常宣传:“为了他人,更为了自己,行动起来!”他呼吁:“一切相信科学和富有爱心的人,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遗体回报给社会,回报给全人类,做出自己最后的贡献。”在他的宣传和感召下,他的结发妻子也参与了其中,成为了捐献遗体的倡导者和志愿者。

常庆兰同志就是这样一位深深热爱党、热爱自己的祖国,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者和践行者。

由于他十几年如一日的努力和奉献,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与高度评价,2008年12月被评为沈阳市红十字会“参与北京奥运优秀志愿者;2009年12月被辽宁省红十字会老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评为2009年度优秀志愿者;2010年11月被辽宁省爱之光防盲基金会、中国医科大学遗体接收办、辽宁省捐献遗体志愿者俱乐部评为“辽宁省捐献遗体、角膜志愿宣传先进个人”;2011年12月被沈阳市红十字会授予特殊贡献奖;2012年5月被评为2011——2012年度沈阳市红十字优秀志愿者;2012年12月被评为沈阳市红十字会“2012年度社区服务优秀志愿者”;2013年1月被辽宁省红十字会老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评为2012年度最美志愿者;2013年12月被辽宁省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服务队、辽宁省生前预嘱推广志愿者服务队“授予2013年度优秀志愿者;2013年12月被全国红十字会授予五星级志愿者奖章。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7:5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孙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