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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战线上的银发耕耘者

——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退休律师党支部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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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退休律师党支部成立于2001年,由当时机构改革中该局直属的各律师事务所的27名退休律师党员组成。近年来,该支部在认真抓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同时,胸怀大局,心系群众,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积极培育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挽救教育广大青少年,取得突出成绩,得到了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好评。2009年被广州市委老干部局评为先进党支部。

一、努力打造和谐幸福“家庭”,让爱在老党员间接力传递

该支部成立以来,针对老党员老干部来自不同律所不同单位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打造和谐集体,营造温馨小家,为“家庭”成员送上了更多的关爱。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该支部坚持每两年改选一次支部班子,目前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2人,均由党性强、威望高、深受老同志信任、身体较好的老律师担任。支委经常研究支部的活动内容安排,注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实际行动和成效赢得了大家的赞赏和支持。坚持落实各项制度。该支部认真落实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通过读文件、听报告、召开座谈会、就近参观、上门送书送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使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际国内形势,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该支部经常组织开展摄影、书画、歌咏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和比赛,使老党员有机会充分展示各自的才华和风采。如每次摄影比赛后,都定期在司法局老干部活动室展出精品,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坚持开展互助关爱活动。该支部2011年建立了3个关爱帮扶小组,分别由3位支委担任小组长,由各小组负责组内党员的事务通知和关爱帮扶工作。帮扶小组成立以来,各小组均将80岁以上及体弱、孤寡、住院等老党员列为重点关爱对象,定期走访慰问,及时提供精神慰藉和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效帮助老党员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如为1位年近八旬、独居孤寡的老律师多方联系协调,实现了其入住养老院的心愿。互助关爱活动的接力进行,使更多的老党员及时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竭力造福社会民生

该支部老党员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退休作为继续服务人民、造福社会的新起点,谱写了人生新的篇章。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咨询活动。该支部组织12名老党员成立了法律服务小组,自2011年6月起,与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属下的《老人报》社合作,每月定期在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开展老年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许多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服务和帮助。老律师黄德明同志逝世前3天还到法律服务点服务,用行动诠释了“生命不息、奉献不止”的崇高精神。积极开展公益法制宣传活动。2013年,该支部抓住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的契机,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组织编印了《老年人权益法知识解读》,为他人更好地理解认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供了帮助,得到了广州市老龄委和广大老年人的一致好评。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该支部老党员编印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汇编》,以及成功转化广州市少教所71名问题青少年的经验做法汇编《醒悟》。原市领导杨资元、石安海分别为这两本书题名和作序,并给予充分的肯定。《醒悟》一书已作为广州市安置帮教办公室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的教材,《未成年人法律知识汇编》一书已列入广州市“五五”普法资料,并发送有关单位和社会群众。该支部为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促进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高举法律旗帜,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

该支部的老党员拥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务工作经验,退休后依然高举法律旗帜,不遗余力地参与到关爱教育青少年事业中去,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一是挽救教育失足青少年。2008年,该支部在广州市少教所成立了“爱心帮教室”,定期组织老党员老律师上门开展帮教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一对一”谈心等形式,有效促进了失足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和顺利回归。“解教后做个好公民”主题帮教活动和“感恩的心”法制教育课,成长为帮教活动的品牌,深受帮教对象的欢迎和喜爱。李律师跟踪帮教少年转变的典型事迹,被广州电视台《情满夕阳》栏目播出宣传。二是为青少年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06年,该支部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合作成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中心”,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由11名老党员老律师轮流值班,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该中心成立以来,共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7865人次。2010年,该支部又在海珠少儿图书馆和沿江路少儿图书馆新设两个“法律咨询辅导中心”,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上午由支部老党员老律师为青少年解答法律咨询,5年来共提供义务咨询近千人次。三是主动送法进校园。2010年,该支部与白云区教育局关工委合作,选派4位老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民办启民中学、贤丰小学中开展了“法律进校园”试点工作。该支部老律师通过校园广播、板报宣传、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录像、举办禁毒图片展览、选派学生代表到广州市少教所参观、赠送法律知识读本、开设法律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学生知法守法”主题活动,深受学校、家长和学生的欢迎,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至今,启明中学实现“零违法犯罪、零安全事故、零打架斗殴”。去年,广州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民办中小学中宣传推广了“法律进校园”的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7:39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