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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四型”支部 发挥堡垒作用

——记天津市检察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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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检察院机关现有离退休干部209名,其中党员204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照院领导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工作部署,通过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文化型、开拓型”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党支部以思想建设为抓手,通过发挥教育机制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建设落到实处。一是发挥教育培训机制作用。坚持每年对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理论学习小组成员进行一次培训。院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培训期间党组书记、于世平检察长为老干部作辅导报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文同志为培训班做开班动员。通过报告会、学习交流等形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精神上来,使广大老干部更加自觉地支持和拥护改革开放。二是发挥支部集体学习机制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组织支部一班人集中学习,集中研究部署党支部工作,集中分析老干部思想状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作用。坚持每月第三个周四学习日制度,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什么是中国梦,怎样实现中国梦,我为实现中国梦做点什么”的专题讨论,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四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创新教育方式。开通党员教育手机报,每周一期,主要内容为最新时政热点、党的基本知识、检察动态、通报检察工作。党支部利用“QQ群”开展学习讨论,指定专人对“QQ群”进行管理,针对离退休党员居住较为分散,难以开展集中学习的实际,通过“QQ群”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老党员做到了理论上明白,思想上清醒,进一步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党员意识更强了,党性观念更坚定了。

二、创建服务型党支部,增强感召力凝聚力

从提高支部班子感召力、凝聚力入手,开展三项了服务活动:一是开展“爱心暖夕阳”活动。落实走访慰问制度,做到“三必访”,即节假日必访,在春节、老年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支部委员到联系对象家中进行慰问;老干部病重必访,遇有老干部病重,支部委员要到家中或医院看望;老干部病故必访,遇有老干部病故支部委员要到家中吊唁,并主动参与协调家庭矛盾纠纷。二是开展“夕阳托朝阳”活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与机关团委共同开展“夕阳托朝阳”活动,通过新老结对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讲述检察战线的光荣传统,为青年干警传授办案经验。老干部虽日薄桑榆,但心系检察的精神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给青年干警巨大鼓舞。青年干警为老干部过生日,举办金婚庆典联谊活动,用爱心暖夕阳,营造了尊老、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帮扶活动。党支部成立帮扶小组,支部委员任组长,党小组长为组员与高龄、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家庭生活困难的老党员结对子,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党员做家庭卫生、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在物质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救济和帮扶;和老党员聊天,解除寂寞,给予精神上慰藉,使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支部把做好公益事业作为献爱心的一个重要渠道,在汶川地震和舟曲特大泥石流,以及云南鲁甸地区地震等自然灾害中,在支部的带领下,共向灾区捐款人民币累计153100元。

三、创建文化型党支部,推动文化养老上水平

党支部把老干部活动中心作为老年文化阵地,成立了合唱队、书法小组、绘画小组、京剧小组、摄影小组和台球队6个文化体育活动小团体,开展文化养老活动。做到周周有活动计划,天天有活动内容,并以制度的形式对活动进行规范:周一为京剧小组活动时间,周二为书法小组活动时间,周三为合唱队活动时间,周四为摄影小组活动时间,周五为绘画小组活动时间。台球、棋牌室、阅览室、健身房每天向老干部开放,并适时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合唱队、京剧小组曾多次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和市院机关组织的文艺汇演,并取得较好成绩,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书法绘画小组成绩明显,部分作品分别获得全国检察系统、全市老干部系统各种奖项。为了使文化养老活动更具兴趣性、实效性和参与性,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卡拉OK、书法、绘画、摄影、台球比赛;“三八”妇女节和老年节期间,在活动中心举办趣味游戏,“七一”、“十一”、春节期间举办联欢晚会,活跃老干部文化生活,不仅使文化养老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支部的凝聚力也不断增强。

四、创建开拓型党支部,发挥余热做贡献

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以开拓精神,践行法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997年,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离退休干部法律服务部”,17年来,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老党员们发挥法律专业的优势无偿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每年约1000多人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在驻地社区组织一次法制宣传,为社区居民解疑释惑,一位因工龄问题长期到市委、进京上访的老访户,经过老同志的法律解释,起到了息诉的效果,表示不再上访;为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法律的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年近100余份;帮助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出庭代理民事诉讼,每年约30余件。这些法律援助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支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情系中国梦、助力建小康、争做八大员”活动,引导老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区矛盾、创建和谐社区等工作。84岁的离休干部冯恩啟,义务担任农村小学生的诉讼代理人,往返于天津市与河北省之间,奔波十余年,帮助一名小学生打赢一场民告官的官司,受到天津市律师协会的表彰;80高龄的许玉璞同志,退休后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办理500余起案件,多次免费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当法律诉讼代理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退休干部魏世杰同志争做“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解员”,组织巡逻队每天晚上在小区巡逻,维护小区治安。老同志们还利用法律专业知识主动调解社区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区综合治理。退休干部娄凤鸣同志被社区聘为青少年“驿站辅导员”,接受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他的事迹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人生最美夕阳红。市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为社会默默无闻地发挥余热,较好地诠释了 “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真挚内涵,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4:15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孙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