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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退岗 担当献余热

——山东省莱芜市退休干部王学俭同志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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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俭,原任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主任、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退休后,一直担任莱芜中级人民法院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从法官转战到奉献余热的新岗位,他退休不退岗,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了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他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离退休干部,所在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授予“全省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荣誉称号。

一、尽职尽责,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当选支部书记之初,王学俭同志想到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勇于担当,决心把工作干好。为此,他和支部班子成员以创建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目标,开始了新的征程。

王学俭同志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支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党费收交制度、联系党员制度等一系列党务工作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使支部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他还积极向单位建议,设立了老干部活动室,面积40平方米,配有电脑、电视机等,让老干部学习、活动有场所。他结合老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活动。每年组织老干部到基层法院参观考察,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把听到的社会上对法院的反映反馈给法院,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老干部举办了“九九”老干部书法展,举行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抓支部建设,他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在单位老干部管理工作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在联系老干部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在支部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目前,在他的带领下,党支部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学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支部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2008年党支部在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并成为“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示范点”。

二、热情服务,帮助老干部排忧解难

干部退休后,环境发生了变化,思想和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困难。王学俭对老干部做到在政治思想上关心,在生活上热情服务。他用返还党费购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汇编、《物权法》、《民诉法》等书籍,及时送到老干部家中。平时,他采取“打个电话问一问、见面抓紧聊一聊、走到家中访一访”的方法,加强与离退休干部的联系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2011年,退休干部刘克昌突患脊髓炎,造成下肢瘫痪,一年内4次住院,家属又没有工作,生活极为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院里反映,为其争取到了3000元困难救济金,院里免去刘克昌一年的水、电、暖费用。2014年春节前,他又积极向民政等部门为刘克昌争取到了1800元的困难救济金。

真情换真心。王学俭时时处处把老同志放在心里,老同志更是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离退休干部有话愿意对他说,有困难愿意找他解决,他的真情真意感染着身边的每一名老干部。目前,院全体老干部和谐相处,互帮互助,人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尽心尽力,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作为一名支部书记,王学俭履职尽责,抓党建促服务,充分发挥了离退休干部党员“领头雁”的作用;作为一名法官,他深入青少年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教育“宣讲员”的作用。

2006年,他被聘请为莱芜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的宣讲员。他认为关爱青少年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为实现中国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几年来,他发挥自己从事过法学教育、法律培训等专业优势,积极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贡献自己的余热。为搞好宣讲工作,他翻阅了大量的有关预防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书籍,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并做了大量的学习笔记。他和宣讲团其他成员一起到中小学校召开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到社区、厂矿调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还到法院研究室和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近几年全市青少年犯罪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了解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帮教情况,搜集典型案例。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准备讲稿,为增强宣传效果,几易其稿。在宣讲时他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充分发挥案例资源优势,力求有理有据,生动感人。几年来,他先后到12所学校,开展法制宣讲18场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他还广泛搜集典型案例,编写了近5万字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学习材料——《警钟长鸣,远离犯罪》。为加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和生动性,他搜集了30多个典型案例,链接有关法律法规,制作了一套10个版面的展板,先后到40余所学校巡回展出。

 

中共莱芜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11:06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王千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