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对口支援西藏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和评选,现将对口支援西藏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8月1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央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中央组织部
电话:010-58586333
传真:010-5858638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0号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调配处收
邮政编码:1008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电话:010-84207234
传真:010-8420725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调配处收
邮政编码:100716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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