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时代先锋】孙波:“做一名纯粹的法官”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孙波在制作法律文书。朱丹钰摄

  6月13日上午9点,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法庭里,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审判台上,法官孙波,透着说不出的威严。

  看着眼前的孙波,谁也不会想到,这是一个在与死神抗争的病人:双肾衰竭,大小手术做了9次,现在靠透析维持生命。家人同事心疼他,劝他休养,可他很执拗:“生病以后,死亡对于我不再陌生和遥远,我无比珍惜在这个世界的每一分钟,抓紧时间多做一些事,做好一些事,尽量接近我的梦想——做一名纯粹的法官。”

  不敢忘却的叮嘱

  1994年,大学毕业的孙波以笔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工农区法院。“少说话,多干活,把活干好。”披上“法袍”第一天父母的叮嘱,孙波始终不敢忘却。

  2005年,因业务突出,孙波被鹤岗中院抽调清理积案。借调期间,孙波处理了白玉库雇凶杀人案、哈尔滨市郑志起私分国有资产案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此外,他还组建攻关组,集中清理了66件刑事积案。

  2008年10月,鹤岗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李庆波等人非法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7亿多元,受害人2600多名,案卷400多卷……案情疑难复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孙波买了一箱方便面,从家里拿了一只大碗、一双筷子,“住进”了办公室。中院专门腾出一间会议室作为孙波的办公室,他连续21天吃住在办公室。

  为了掌握案件的各项细节,孙波用一个多月看完了所有案卷,写出了近20万字的阅卷笔录和相关资料,掌握了案件的特点、涉案人员、金额和形成过程。由于准备充分,案件顺利审结,大批受害者旁听庭审后,肯定了法院的公正裁判。

  这样的急活、累活,孙波干了多少,他自己记不清。20年来,他先后参与审理案件1890起,其中经他主审的430起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

  鹤岗法院的“孙教授”

  第一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主审了黑龙江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和鹤岗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创造了鹤岗市两级法院多项第一的孙波,在鹤岗法院有一个雅号——“孙教授”。

  孙波撰写的判决书和审理报告,经常是同事学习的范本。遇到疑难问题或大案要案,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孙波。在工农区法院刑庭书记员王玥丹看来,孙波简直就是“活字典”:“我每月做司法统计报表,一项内容是罪名归类。与孙波一个办公室以后,无论是什么罪名,只要问他,他都能准确地说出这个罪名是刑法中的第几条,我拿着书考了他几个非常生僻的罪名,他全都答对了。”

  “没事就捧着书看”,是同事们对孙波最深的印象。在他家里,茶几上、沙发上都是一摞摞的法学理论书籍。住院期间,他在病床上研读完了刑法修正案等新法规。

  2010年,鹤岗市检察院在研究一起案件时,检察长发现一篇来自法院的材料水平很高,打听到撰写者是孙波,惜才心切,决意要把孙波调过来,可孙波却做出了让大家都意外的选择:留在法院。

  “多少人羡慕你有这个机会,你却放弃了。”“我不愿意离开,每办完一起案件,我就有一种成就感,感觉活得有价值!”面对妻子的责怪,孙波解释道。

  作为煤城法官,孙波十分注重煤矿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研究,经常深入矿山进行调研,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2006年,他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在随后出台的《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他的建议被吸纳其中。

  病魔面前的“硬汉子”

  2011年春节,孙波持续发烧,不停地流鼻涕,每次上审委会汇报案件时,他都是边汇报边擦鼻涕。

  妻子劝他到医院检查一下,他总说,没事,就是个感冒。妻子只好找工农区法院院长李艳秋帮忙劝劝他。

  即便是在李艳秋的劝说下,孙波还是拖到了“五一”假期才去医院,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双肾衰竭!半年内,孙波做了9次大小手术,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体重从180斤锐减到120多斤。

  出院后,孙波靠每周三次透析维持着生命,院里让他在家好好养病。可他硬要上班,还要求审案。经不住孙波的软磨硬泡,院里给他安排了一些相对轻松的工作。没想到,他又找到院长,“最好再分给我一些疑难案件,这样对我来说有挑战”。为了不影响工作,他要求医生把每次透析的时间安排在晚上。

  2013年初,他开庭审理了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此案涉及外地农民工70余人,光卷宗就有十六七本。开庭前,孙波做了充分准备:“一定要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

  考虑到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情况,他强忍着透析后身体的极度虚弱,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一天成功审结。庭审结束,70多位农民工兄弟的眼睛湿润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而硬撑着开完庭的孙波,身上的法袍却被汗水湿透了。

  “你不要命了,就是好人也受不了啊。”妻子心疼。他却笑着说:“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但无论怎样,我还是要办好今天的案件!”(记者 朱伟华 特约记者 张士英)

心中有法亦有情

光明日报评论员

  法官孙波心中,有法亦有情。

  有法,才会铁面无私、直道而行。18年来,参与审理1890起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一位扎根东北煤城的基层法官,用近20年的执业经历完美诠释了司法者的使命与职责。

  有情,才会情为民系、心怀苍生。为还原案件真相,他曾吃着方便面在办公室里住了21天,阅读了400多卷案卷,整理了近20万字的阅卷笔录和相关资料;为坚守审判台,他在双肾衰竭、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的情况下,仍然参审大案要案。有情怀才有担当,心中有大爱的人才会如此勤奋和执着。

  “法治中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词之一,这固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大概念,却不是一个抽象的目标。具体说来,它就是要形成一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生态。在这当中,司法者与执法者,尤其是基层法官与执法队伍的品格、素质、风气的作用举足轻重。老百姓会观察他们来给中国法治水平打分,会通过他们来判断中国社会是崇尚明规则还是服膺潜规则,是张扬正义还是罔顾公平。

  因此,建设法治中国,我们需要更多的“孙波”。他们的存在,夯实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础,推动了知法用法、守法信法社会氛围的形成,让老百姓眼中的“法治”二字不再抽象和模糊。孙波,以及和他一样执法公正、心系民情的法官们,都让法治中国的理想离我们更近。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06:16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