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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信服的“姜大姐” 记连云港赣榆法官姜霜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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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霜菊(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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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审判案件超5000件、总结出7大工作法、所办案件无一错案……今年53岁的连云港市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在从事审判工作30年中,善于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诚感人,用对法律的敬畏,对百姓的热爱,把法律中包含的大爱送到需要帮助的当事人心中。

  “只有用情去感动人,老百姓才会亲近信任我”

  近日,姜霜菊来到赣榆县墩尚镇某村金某家。金某老伴见到她后,迅即拿出一条长凳,和姜霜菊紧挨着坐在一起。

  金某一家和姜霜菊的接触要从一件案子说起。2009年,原告张某承包金某土地养泥鳅。因养殖纠纷,原告父亲把被告妻子打伤。被告盛怒之下,将原告两间房屋强行拆除了,并将电瓶车等用品搬走。

  在姜霜菊多次调解下,双方协商好,原告赔偿1000元医药费,被告归还物品。然而,2011年,两家在归还物品时,又闹了起来。

  姜霜菊带着书记员赶到现场后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原告拉物品时,发现自家电瓶车不能骑了,砖瓦少了,但砖瓦原来有多少,双方都说不清。后在姜霜菊调解下,原告要求扣下200元,而被告只答应给付150元。在争执不下之时,姜霜菊说,“这50元钱我来给。”话音一落,双方怔住了,他们没有想到一个法官会替他们的支付费用,就这样,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解决。

  “一位法官如此为我们着想,生怕两家结怨,让我们深受感动。”金某说,自那以后,他们一家多了一位“姜大姐”。

  姜霜菊在老百姓前“犯傻”不止一次。有一次开庭时,许某情绪激动。当姜霜菊刚一宣布休庭,许某起身便向丈夫身边扑去,从自带的布包中抽出一把刀对其刺去。姜霜菊见状本能地迎向这把尖刀,拦在原、被告二人之间,和法警一起稳住了事态。事后,姜霜菊照旧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当许某到法院领取离婚赔偿金时,满眼含泪紧紧攥着姜大姐的手:“你就是我的亲大姐。”

  “法院是基层社会矛盾的回收站,老百姓找你就是要个说法。”姜霜菊说,“当好法官,就要有一颗爱民之心,只有用情去感动人,老百姓才会亲近信任我。”

  “‘理’是法理,要学会灵活运用,切忌机械办案”

  让姜霜菊印象最深刻的,是一起纠缠多年的兄弟房产纠纷案。案子从1984年开始,20多年过去了,兄弟俩都已成为七八十岁的老人。

  弟弟是原告,姜霜菊给他讲道理:“要是按宅基地分,你现在住的宅基地还是老大的,你一点都分不到,你没有房产的证据。”哥哥说再谈不拢,愿意把房产捐给希望工程。弟弟权衡再三,终于接受了调解。一提及此事,姜霜菊脸上就绽开笑容。

  结合工作实际,她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即“类比分析法”、“亲情感化法”、“降温处理法”、“善用民俗法”、“权衡利弊法”等7种案件调处法,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一年经手600多件案子,不可能全部化干戈为玉帛,但姜霜菊的追求是案结事了,“断案要摸准双方当事人的动态,用真诚的耐心化解矛盾”。

  大概从2004年起,赣榆法院受理的婚姻诉讼案件,都划给姜霜菊。“每个家庭都会生病,但不能轻易说离婚,就像不能肚疼就去开刀一样。”姜霜菊说,然而,针对那些无法存续的婚姻,也不能生拉硬拽。

  不久前,一位女子在父母和姐姐陪同下,笑嘻嘻到法院办离婚,引起姜霜菊的怀疑。

  经了解后,发现该女子有精神病,上中学时,因家境贫困,她和弟弟必须有一人辍学,学业优秀、当时只有16岁的她做出牺牲,回家不久后精神失常了。结婚后,因为婆媳关系等原因,病情加重了。

  听了案情,姜霜菊对她的父母和姐姐说:“你们欠她太多了!”说完,这个女子流泪了,姜霜菊在为这个女子擦眼泪时,自己也流泪了。“你们应该用爱补偿她,把她当作小孩子对待,有一天父母老了,姐弟二人应该一直照顾她。”随后,该女子的父母和姐弟都表示愿意接她回家。

  “人的心中都有善点,关键看你能不能击中它。”姜霜菊说。

  “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

  在姜霜菊儿子孙磊的记忆里,自上幼儿园开始,别的同学上学、放学都是爸妈接送,孙磊却是外公接送,当时他满腹委屈。长大后,孙磊才改变对母亲的看法。

  据孙磊回忆,有一次,一个卖早点的妇女和他妈妈说,如果不是姜法官调解,她的家庭早就破裂了,如今两人日子过的其乐融融。“时隔多年,当事人依然心存感激。自那以后,我突然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废寝忘食的工作了。”孙磊说,他现在只想劝血糖指标已远超正常值的母亲能够先保养好身体,再投入工作。

  对每一位法官来说,每年要办理五六百起案件,最难不是人情关系,而是对案件的麻木和习以为常。而姜霜菊身上有这样珍贵的品质:一个类型的案子,已经见过几百回了,但她对案子的兴趣和努力,却像是第一次遇到的新鲜事一样。

  凭着对法官事业的忠诚,姜霜菊从事审判工作30年来,坚持能动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近10年来,她共审理各类案件5000多件,平均每年办理案件近600件,案件撤诉率达81%,上诉率仅为0.85%,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无一当事人申诉。

  “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进法院大门的。一个案件对于法官来说,只是承办的无数件案件中的一件,但对当事人来说,这也许是他一辈子经历的唯一一次官司,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往往无形中多了一个对法律不信任的人,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姜霜菊说。

  延伸阅读:

  百姓信服的“法官姜大姐”——记连云港赣榆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18:03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