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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授予邹凌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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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天津市委作出《决定》,授予邹凌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号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境界,以邹凌同志为榜样,为全面深化改革、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努力奋斗。

  邹凌同志现任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2年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辞去公职下海创业,2008年通过产业重组建立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润华隆集团公司。他坚持以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发展,主动申请建立了原大港区第一个非公企业党支部。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共产党员身份作为责任担当。他为人质朴、富有爱心,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出资数千万元连续10多年开展“蓝盾爱心行”活动;连续7年在赞比亚投身公益,传承中赞传统友谊,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在汶川、玉树等地发生重大灾害时,带领公司党员救灾小分队深入灾区一线;灾后连续6年在汶川渔子溪村与老百姓一起过春节,送去钱物,帮扶发展。

  《决定》指出,邹凌同志无私奉献、心系群众、对党忠诚,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楷模,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他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

  《决定》号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邹凌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回报国家、奉献社会的崇高境界,学习他扶贫济困、情系灾民的高尚情操,学习他狠抓党建、促进发展的坚定信念,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全面深化改革、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3日 10:09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