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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吐芬芳

——记全国模范法官、吉木萨尔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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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红梅(右)和来访群众谈论案情

  2013年1月14日,在吉木萨尔县二工镇红山子村村民李某的家中,来了3位特殊的“客人”,她们就是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任红梅和同事们,这次她们是专程为调解李某的家庭纠纷而来。

  原来,73岁的李某到法院状告自己的4个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这次任红梅已经是第三次来她家调解了。“要是立案,可能一个多小时就审理完了,可是官司打完了,却伤了一家人的和气,作为法官我们宁愿自己辛苦一些,也不能看着一家人谁也不理谁,”任红梅说。

  按照提前通知,李某的子女们都到了,大儿子首先发言,“我不赡养母亲的原因是因为母亲偏向老小,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家产都让母亲给小儿子了……”,接着老二、老三等其他子女也都纷纷表了态。“先说说你们父亲去世时都留下了什么?”,任红梅拉开了话匣子,就这样从11点到19点,任红梅只喝了几口水,没有吃一口饭,记录的年轻法官早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几次给任红梅暗示想吃点东西,可是任红梅都没有看到。整整8个小时,李某家的纠纷总算调解完了,子女们也当场表态,愿意每年给李某2000元钱。看见和好如初的一家人,任红梅笑了。看见法官这么为自己家着想,李某边摸眼泪边说:“自己问过了,要是到法院要交300多元费用,全家还要坐车去,这次法官来了只收了35元的受理费,全家只要不上法庭打官司村里人就不会笑话,和好还是有希望的!”8个小时不吃东西,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这种事在吉木萨尔县法院立案庭庭长任红梅身上已经是家常便饭。

  翻开任红梅的档案,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她到法院工作的25年中,2004年至2010年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干部;2007年至2009年先后被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县妇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女标兵”、“三八红旗手”;2004年至2009年连续六年被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2009年被昌吉州中级法院荣记一次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并荣记一次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1年先后被昌吉州党委、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同年7月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干警”。2013年入选昌吉州群众路线学习典型。

  忠诚,在敬业奉献中体现

  自从跨进吉木萨尔县法院大门的那一天,任红梅就将自己从事的司法审判工作同党的事业、与人民的期盼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公正地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

  干一行、爱一行、务一行,这是任红梅在审判工作中的真实写照。她十分注重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管是外地来的还是本地的,不管是单位还是普通民众,均同等对待。25年来,她潜心钻研审判艺术,积极探究群众工作方法,不断积累审判经验,保证了执法办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她以扎实过硬的综合业务素质,成为吉木萨尔县法院审判工作的业务骨干。

  在审判实践中,任红梅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加快办案节奏,及时依法地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2010年12月20日,她在诉前调解一起因水淹场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因当年10月的一天,吉木萨尔县老台乡西地村村民杜某在浇自家的耕地时,不慎冲毁了邻居杨某晾晒在场地上的900多公斤打瓜籽。事发后,对于造成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杜某认为杨某在别人家的耕地里建场晾晒打瓜籽,先前已多次打招呼要求杨某搬离,但没有引起对方的重视,依然将农作物晾晒在场上,杨某的损失应该各自承担一半。杨某辩解说,杜某承包这块耕地时,自己家的晒场就已经存在,应该有个先后秩序,损失应该全部由杜某承担。经过任红梅调查了解,一直以来和睦相处的两家,因水淹晾晒打瓜籽一件小事而怒目相对,不相往来。为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她在调解过程中就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进行耐心分析,劝说两家既然事情发生了,就要正确面对,应以邻里关系和睦为重。通过耐心说服、反复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杜某一次性赔偿杨某5045元的经济损失。这个处理结果让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表示满意。

  2007年7月20日,对任红梅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揪心难忘的日子,也是她一生中最为灰暗的一天。这天一大早,她就和书记员驱车100多公里赶往乌鲁木齐去办案,趁办案间隙不经意地冒出了检查一下身体的想法,殊料经乌鲁木齐肿瘤医院检查化验,她被确诊患有甲状腺癌。面对惊天厄运,任红梅不禁潸然泪下、无比悲痛。回到法院后,一同外出办案的书记员立即将她的病情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全院同事震惊之余,院领导在立即通知任红梅的家庭后,迅速动员并安排她马上住院治疗,于是在领导、同事、家人的不断催促下,她只好搁下手头的工作,住进了当初检查病情的医院,8月20日做了甲状腺癌变切割手术。但在住院后续治疗期间,她念念不忘自己手中还没有办结的几个案件,时刻和书记员保持联系,了解案情。在患有甲状腺癌手术治疗后的五年多时间里,始终以豁然的心态与病魔抗争着,始终以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带病坚持工作着,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可歌可泣的审判业绩

  公正,在职业操守中呈现

  作为法官,在追求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提下,她坚持拒腐蚀永不沾。在心灵深处和实际工作中,她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她多次拒绝案件当事人的请客送礼,用公正廉洁的行为准则树立了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光辉形象。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不时向审判机关袭来。有些案件未诉到法院,说情者纷纷登门,有的请老同学、同乡、亲戚、朋友前来活动,有的请吃喝或送来高档消费品甚至金钱。面对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 任红梅总是婉言谢绝,从不为说情送礼所惑,始终坚持廉洁办案、执法如山。她常常警戒自己的一句话就是“永远不能拿热爱的工作和审判事业作任何交易”。面对说情,聪明的她反而利用过问的一方对当事人情况熟、影响大的有利条件,主动向他们辩法析理,通过拖门子的中间人说服当事人,最终促使案件各方服判息诉。她时时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收的坚决不收,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只要心不贪,没有推不了的人情。”她从事民事审判、诉前调解工作前后十几年,拒吃请已记不清多少次,拒礼拒贿折合金额近3万元,从未有一起关于她廉洁问题的举报投诉,也很少受到当事人不满的指责。

  一次,任红梅在审理一起保险合同案件时,被告为了能不赔钱或尽量少赔,就找了她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来说情。面对多年的女友,任红梅说:“咱俩是多年的朋友,照理说我该帮你,可是作为一名法官,我没有任何权利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这件事我不能答应你。”听她这么一说,朋友拉下了脸“你也太死性了吧”,说完便摔门而去。凭心而论,任红梅也是血肉之躯,也是有感情的人,但她认为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要的就是公理,求的就是公正,自己就应该为人民执掌好手中的司法权,没有理由拿法律作为感情交易的筹码。最终,她依法审理了此案,保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2013年9月的一天,在吉木萨尔县法院审判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当事人李某通过任红梅的同学找到任红梅,告诉她是同学聚会,约她一起坐坐。任红梅以为是同学来了,特别高兴,可是当她近了餐厅,才知道是李某请客,看见自己的主审法官来了,李某很高兴,悄悄给任红梅2000元红包,希望她在审理中能够让对方多赔偿一些,任红梅当场回绝了李某,并且告诉他:“我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给的,今天我收了你的钱就要替你说话,明天我收了他的钱就要替他说话,这样下来我们的法律怎么能有公正性?”说完,任红梅连同学的面子也没有给,转身走了。

  而在熟悉任红梅的同事以及更多的老百姓眼里,这些光环远没有她身上那股永不屈服命运的精气神和柔肠侠骨担道义的劲儿更让人刻骨铭心。25年来,其中在她具有审判资格、为数不长的15年审判实践中,共办理了2630余件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2270多件,调结案件率在86%以上,而且她所审理的案件未出现发回重审、改判现象;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当事人缠诉上访。她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多”审“快”结的工作效率,赢得了全院干警、当事人和领导的普遍褒赞;她以从容抗争甲状腺癌威胁的坦然淡定和永不折服命运摆布的顽强毅力,不断高扬着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旗帜,诠释着一个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敬业精神和对司法事业无比崇尚的职业情怀。

  升华,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审判的过程,是孕育调解艺术花蕾的过程。经长期审判实践,她总结出了“四心”、“四法”,用“四心”升华了调解艺术。

  在平时工作中,她总是虚心向经验丰富的法官学习调解的技巧、技能,向镇、村干部学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方法,通过学习,她总结出了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四法”,即受理告知,立案即调法;释法说理,教育引导法;便民诉讼,电话信件协调法;巧借外力,多方协助法。她的 “四心、四法”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使用,并得到了区、州法院的充分肯定。她借助社区、村委会、司法助理员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构建起了“多元化大调解”格局,并很快见效。2010年至今,她共调解各类纠纷近2000件,当庭履行占80%。她用心血化解矛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浩瀚的法律世界里,唯有两样东西常常让我们共和国的法官们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每一缕阳光下那熠熠生辉的天平,一是每一枚法徽后那为了正义而勃勃跳动的心灵。任红梅25年如一日,用青春和生命书写着公正与和谐。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8日 00:4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