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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建在庭上 争创催生先进——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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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13名,党总支下设十个支部,有党员88名。近年来,法院党组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主线,按照“强审判促发展、提质效保公正、抓管理带队伍、重学习提素质、倡廉洁树公信”的工作思路,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为重点,以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2005年以来,乌拉特前旗法院连续五年被旗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七年在全市基层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三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009年荣获“全区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0年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11年荣立全区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2008年至2010年院总支被旗委评为“五个好”旗直机关党组织,2008年被市委评为全市基层党建“五个创建”活动先进党组织。2012年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围绕“党建促发展”这一主线,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

  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新使命,法院党组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员学习等制度,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举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双结对”,院党总支先后与西小召镇复胜村党支部、大佘太镇什那干村党支部结成共建链,共筹措帮扶资金16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新建立了荣誉室、健身室、乒乓球室和阅览室,每年利用重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大厅、楼道悬挂了格言、警句,营造深厚的文化氛围,该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四个基层法庭被评为市级文明窗口单位,四个部门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举办了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法官论坛、论文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了“警示教育年”活动,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采取设立举报电话、明察暗访、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取得了零举报的好成绩。大力推行廉政监督制度,任命19名同志担任廉政监察员和特约监督员,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全院队伍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

  为了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了“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插到基层”新模式,形成了以党组领导为中心,党总支主抓党建的工作格局。按照“支部建在庭上”要求,全院共成立了10个党支部,在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基层法庭都建立党支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处理重点案件、服务基层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中创先争优。扎根基层的实践行动,加强党建的务实之举,成为了创先争优的活力之源,特别是每个党支部和占全院75%的党员争先进、创优秀,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和践行党的先进性,走出了以服务型党建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维稳新路。

  二、围绕“突出司法为民”这一重心,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创先争优

  创先争优活动中,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牧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法官五进”活动,建立了57个联系点,党员法官深入联系点指导帮助设立调解组织,并结合业务能力培训、邀请旁听案件审理、分析点评调解案件等方式、提高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选聘了151名特邀调解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职络员,全面推行“大调解”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案件。法院还编写了以介绍推广调解方法、技巧及相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手册》,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群众手中。“法官五进”活动得到自治区高院的肯定,在全市法院进行了推广。

  在调研走访中,法院的党员法官们发现了群众矛盾难以解决的症结:一是打官司费钱费时费力,还伤和气,造成积怨久拖;二是通过调解组织达成了协议,但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会出现单方面悔约。针对人民调解中的瓶颈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创新性地提出并开展了“司法确认”工作。经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定了《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并全面予以推行。司法确认工作机制运行四年多来,全旗许多矛盾纠纷,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和群体纠纷更是得以及时妥善解决。如乌拉山镇某小区火灾事件、某医院进行血液透析致使11人感染丙肝事件、游园内小孩遭电击死亡事件和乌前旗兴亚煤矿矿难事故等。在司法确认工作开展中,广大党员法官带头主动走近群众,与百姓“零距离接触”,彻底消除了过去的那种门难进、人难见、事难办、坐堂审案的服务理念,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基层政权。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付出真心、细心和耐心的法官们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老百姓遇到难事主动找法官,一大批矛盾纠纷也迎刃而解。截止今年11月份,全院司法确认案件达6835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50%,这一工作方法还在全区法院进行了推广。开展司法确认,让人民法院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群众的矛盾纠纷不花一分钱,不出乡村,不出社区,不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了妥善化解,审查确认期限最长的4天,最短的仅1个小时,平均办案期限不到1天。而且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为调解协议上了“保险”。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法院党组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的规范要求,完善硬件建设,采用“柜台式”开放办公方式,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等服务设施,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资料,在明显位置公布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来访。并将民三庭职能转变为具有速裁机制、蒙汉双语和巡回审判职能的民事审判庭,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2011年以来,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46.1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0件,救助金额29.7万元。

  三、围绕“构建大调解”这一格局,在建立长效机制中创先争优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联动,充分整合了社会资源、畅通了信息交流途径,也筑牢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的基层根基。特别是创先争优中的执法联动,激发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内生动力,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常态化。一是建立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法院党组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结合“四型”机关创建、“走基层、办实事、转作风”和“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扎实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知民情、解民忧,切实将司法重心延伸到诉前和诉外,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指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扩大“诉调对接”的新领域。二是建立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2011年以来,共处理房屋征收案件196件,90%以上的案件通过和解得以妥善解决,成功处理了社会敏感问题。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2011年以来,共审结量刑规范化试点案件390件643人,为全区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展开,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三是建立了案件“速裁”、“速执”机制。2011年以来,有7734件简易程序案件提速审结,平均用时仅为7天;951件普通程序案件提速审结,平均用时仅为46天;829件执行案件提速执结,平均用时仅为38天。推选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度,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党组在创先争优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中,探索创新了以“诉调对接、三调联动”为社会矛盾化解服务平台,推行了非诉讼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2011年以来,无群众进京上访、赴区上访案件。创新的党建工作思路,完善的司法为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也有力地推动了全旗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构筑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03:33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