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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追认李小林、贾军维为中共党员 追授刘宝奇“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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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委11月22日上午召开常委会议,追认李小林、贾军维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授刘宝奇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小林,男,1970年2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进入公安系统,2009年8月调至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生前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督。贾军维,男,1974年3月出生,1992年11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调至延川县城区街道办,生前系城区街道办干部。2013年7月12日凌晨,延川县新建沟居民区发生山体滑坡,数名群众被困。接到任务的城区街道办干部、城关派出所干警火速赶赴现场。李小林、贾军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不幸被二次塌方掩埋,以身殉职,时年李小林43岁、贾军维39岁。

  李小林、贾军维生前曾多次向党组织表达入党愿望,在危难关头用生命践行了党的根本宗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省委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决定追认李小林、贾军维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刘宝奇生前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从事检察工作26年,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死刑二审案件审查、出庭和法律监督工作,结案率和准确率达到了100%。2013年7月30日,在赴安康市旬阳县出席两起死刑二审案件的法庭审理时,因劳累过度,突发脑出血,倒在法庭公诉席上,经抢救无效,不幸殉职,时年48岁。刘宝奇因公殉职后,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向刘宝奇同志学习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追授刘宝奇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为发挥刘宝奇在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示范作用,省委决定追授刘宝奇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6:59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