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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硕果在法治的田地里飘香

——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田东县人民法院平马法庭助理审判员陈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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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是一个瓜果飘香的季节;秋日的田东,沉浸在丰收的海洋里。阳光下,一抹年青的身影正满怀激情,行进在维护公平正义、弘扬民主法治的道路上。她,用真诚诠释着司法为民的不倦追求,在法治的田地里留下了一串串耀眼的履迹;她,以付出的青春无悔,谱写着闪耀动人的美丽篇章;她——就是田东县人民法院平马法庭的青年女法官陈华婷。

  勤奋敬业守公正 心系百姓促和谐

  陈华婷,2008年9月进入田东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平马法庭担任书记员和代理审判员的工作,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她每年参与办案数百。温婉严谨、勇于担当的办案风格和专业能干、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全市法院系统独树一帜;在干警的眼中,她是年轻法官的优秀代表,也是坦诚待人的好同事;在当事人的心目中,她是公正不阿、一心为民的温情法官。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她始终把学习作为增长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能力的重要途径。她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办案能力与经验的总结,即便是在配合其他审判员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也都用心揣摩其办案的思路与流程,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与审判员共同研讨,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升自我,进而运用到审判工作实践中。通过虚心学习,刻苦钻研,她掌握了精湛的办案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办案风格,由她主办的案件不仅效率快,而且质量高、效果好。自2012年3月份任命法官以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共计430余件,调撤率高达98%以上,所办案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涉诉信访案件,准确率达100%,及时、准确、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一名基层法庭的民事法官,陈华婷除了要承担着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外,同时还必须要兼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接待农村群众的来信来访、法律宣传及参与地方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她从不计个人得失,一心扑在工作上。2012年,法庭成立了广西首个以婚姻家庭法庭为主导审理模式的“女子家事法庭”,作为主干将,她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热心”,积极倡导亲民爱民、温情调解的柔性审判方法,大力开展上门立案、巡回调解、人民陪审等活动,突出“为民牌”,巧打“温情牌”。自设立以来,女家事法庭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共219件,其中以调解及撤诉方式结案的占同类案件的90%以上,挽救濒临崩溃的家庭一百多个,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为老弱病残的妇女儿童减免缓诉讼费用近二万元,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陈华婷还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经常深入厂矿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巡回开庭等活动,现场办案130多件,寓教于审,寓教于执,让审判的示范教育功能深入民心,将法治精神和法理传入乡村群众中间。

  家住田东县作登瑶族乡陇接屯的王老汉早年丧妻,留下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王某由其一个人独自抚养。由于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王老汉从小就偏爱儿子,为了供儿子上学,王老汉早早就打发三个女儿外出打工挣钱。随着三个女儿的相继出嫁,儿子也成了家。为了给儿子操办婚事,王老汉不仅花光了自己所有的2万元积蓄,甚至还将老房子宅基地的户主名字换成了儿子名字,使得王老汉和三个女儿间原本就紧张的父女关系急速僵化,双方形同陌路。都说养儿能防老,王老汉原以为儿子结婚后自己将能好好的安享晚年了,但谁知儿子结婚后对王老汉的态度愈来愈冷淡,特别在2010年王老汉病重住院期间不仅从未去探望,更未给过一分医药费用。王老汉出院后,经多次同儿子协商要求赡养费和医药费无果,无奈之下,只得将四个子女诉至法庭。

  陈华婷在接到案卷的当天立即驱车到当事人家中,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四个子女一直为老房子宅基地的权属问题争执不休,对王老汉的赡养问题却互相推诿,王老汉的三个女儿更是以王老汉重男轻女及其已出嫁且没有分得老人的财产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可怜的王老汉只能在一旁泪如雨下。面对此番景象,陈华婷决定转变调解方式,软硬兼施,先是严厉指出原、被告双方各自的错误,再以重唤亲情作为切入点,耐心的向四被告阐述中国的伦理道德,并联合村干及当地德高望重的长辈,结合案例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承担赡养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经过连续近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知道下午6点多,在亲情和法律的感化下四个被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儿子自愿承担起对王老汉的生活费;王老汉的医疗费也由四个被告平均分担。调解笔录签好后,王老汉拉着陈华婷的手声泪俱下地连声感谢,一份被割裂了近二十年的亲情在那一刻终于又重新紧紧地团结在了一起。

  廉洁自律塑形象 秉公执法护天平

  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法庭的青年女法官,陈华婷审理的大多是婚姻与家庭的案件,解决的是街坊邻里的纷争,常常要受到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和金钱的诱惑。但她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和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她时常告诫自己,作为法官要在改革的大潮中站稳脚跟,不要被腐败风气所迷惑,不要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在工作中,她坚持请客不到,送礼不要。她常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法官要不偏不倚,依法裁判。”四年来,她以“公心”办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当事人,以“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在情与法之间,她执着地坚守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地维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用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塑造了新时代青年女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如原告覃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家住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的覃老汉,自1968年6月与老伴黄某喜结连理,继而生育子女三人,至今尚未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8月11日,覃老汉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其与被告黄某离婚,并依法分割位于田东县平马镇小龙村的平房二间。鉴于原、被告均已是年过古稀的老人,原、被告的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按事实婚姻处理。但主办法官陈华婷考虑到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将不利于双方生活和幸福,于是努力从多方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调解双方和好。可刚开始的时候,不论怎么做工作,原告的态度都极其强硬,不仅不愿意配合,甚至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还动起了歪脑筋,扬言只要能让他离婚,他愿意给办案法官一定的好处。陈华婷知晓此事后,立即呵斥了原告并对其进行深刻的教育,她明确地告知原告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你不愿离都难。但若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动再多的歪脑筋都没用。”看到陈华婷的态度如此坚决,原告嚣张的态度才有所缓和。渐渐地,在调解过程中,陈华婷发现,原告覃老汉对被告黄某及儿子覃某明提出的债务问题总是闪烁其词,常常顾左右而言他。这一细节引起了陈华婷的重视。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她利用晚上下班时间走访了覃老汉附近的几户邻居,经调查了解后发现,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其实尚未完全破裂。原告覃老汉之所以提起离婚诉讼,是因为自已平时嗜好赌博,经常在外欠下赌债,有时候债主还会找上门来闹事。覃老汉为了偿还赌债便把主意打到他和老伴黄某一辈子辛辛苦苦打拼好不容易建起的二层小楼上来。但由于该房屋系原、被告双方共同建造,属夫妻共同财产,在老伴黄某不同意分割的情况下,覃老汉无法将房屋转卖兑现。在了解这一问题根结后,陈华婷通过释法析理向覃老汉分析了赌博的祸害,告知到他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去解决赌债问题,此外并紧紧以亲情为突破口,利用原告对孙子的疼爱和对老伴及儿子的愧疚心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先后总共经过四次调解,覃老汉才终于完全清醒过来,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撤回起诉,事后俩老还一起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

  一路走来,在平马法庭工作的4年间,真诚为民的陈华婷是全区和百色市法院系统办案多、结案快、质量好的青年法官之一,她所办案件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涉诉信访案件。她用春风化雨的柔情抒写了一个个平民法官亲民爱民的平凡故事;她以剑胆琴心的气魄撑起了百姓心中的永不倾斜的天平。由于工作突出,她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并于2010年被百色市中院评为201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于2012年被百色市中院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自治区高院评为2012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但面对荣誉,陈华婷从不骄傲自满。“荣誉不是我停泊的港湾,而是奋飞的起点。”她这么说也这么做着。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岁月中,正像这丰收的时节,她用真诚与青春默默耕耘的法治的田地里定能结出累累硕果,留下自己的芳香。(罗锐 黄小果)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00:16 来源:中工网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