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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柔情十年公诉路

——“合肥市十佳政法干警”陈岚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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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陈岚,一位干练而朴实的女检察官,她刚刚荣获合肥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对于记者的祝贺她只是淡淡地一笑。

  这位80后年轻的法学硕士,在合肥市检察院已经工作了十年。问她当检察官以来,什么事情让她至今难以忘怀?记者想这一定是一起惊天动地的大案,没想到她竟说,是一位女死刑犯的死。

  当时她进院时间不长,院里交给她办理一件杀人案,案犯是一位母亲,她因忍受不了长期的家庭暴力愤而杀死了丈夫,在逃十多年后归案,结果被判处了死刑。作为公诉人,她执行完死刑后没有一种为民除害的快感,只是觉得心里很难受:“因为这个女犯人不是‘罪大恶极’,而且归案后态度很好,如果此案发生在 ‘少杀慎杀’的今天她也许死不了。”说着陈岚叹了口气。

  从那时起她就知道作为一名国家机关的公诉人,既要对国家、对法律负责,更要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要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精品案件,这样才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无愧于人民检察官的称号。

  入院10年来,陈岚一直战斗在公诉办案一线,从书记员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办案骨干,承办了一大批在合肥乃至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有“合肥市涉黑第一案”,原林业厅厅长唐怀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萧县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韩付旺特大走私、运输毒品案,谢亚丽等人集资诈骗案等。十年来,她成功公诉刑事案件300余件,先后将600多名罪犯送上了审判台,而经手的这300余个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超期羁押。通过办案陈岚不仅为国家挽回30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年间,陈岚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三等功两次,去年她还被授予“合肥市优秀公诉人”和“安徽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5日 00:27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