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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人物廖泽方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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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泽方,男,49岁,中共党员,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总支部书记,副高职称律师。

  廖泽方是享誉全国的党建工作“探路者”。虽然头上顶着众多光环,但他始终没有停止探索的脚步,坚持学习,坚持创新,不畏艰难,砥砺前行,用行动诠释“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高尚情怀。

  实践中,廖泽方带领全体南芳人,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发展,走出了一条“抓党建促所建,推进南芳事业全面发展”的特色之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他尝试建立与不断完善了所党群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受到中组部与省领导的充分肯定;他积极推行“双向培养”机制,在所内倡导做专业型、事业型、政治型律师,努力把优秀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打造了一支党性意识强、业务水平过硬的律师队伍;他积极拓宽党建工作的内涵与外延。1994年建所之初成立了党支部,之后先后成立团支部、工会、妇委会、民革赣州南芳法律支部、民盟赣州南芳法律支部,同时在党支部内设立参政议政办、统战办、纪检办、“双拥”办。《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100多篇次地刊载了对南芳所党建工作的调查,为社会组织抓党建提供了珍贵的经验借鉴。

  南芳所的党建工作促进了南芳事业的全面发展,从1名员工成为拥有近百名律师与员工、且专业健全的大型综合性事务所,办公场所从租用60多平方米到购置2100平方米,硬件条件为全国律师行业一流,业务总量从94年成立至今增长110多倍,创造了中部欠发达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的奇迹。

  廖泽方业务精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精神更让人称道。2004年,他办理了革命烈士彭昌华遗属待遇法律援助案。为了牺牲的彭昌华烈士能够获得应有的荣誉和遗属待遇,廖泽方记不清在相关部门跑了多少次,期间还自掏腰包3000多元。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为彭昌华的遗属争取到了烈士抚恤金和9万多元的工伤赔偿金。期间,廖泽方敏锐地发现革命烈士抚恤待遇偏低的问题,便主动与新华社等媒体联系。2005年5月,新华社根据廖泽方提供的同一年度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革命烈士待遇数据比较结果,写成《江西一些律师认为革命烈士抚恤金偏低》一文,刊登在国内动态清样第1382期中,胡锦涛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同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重新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革命烈士遗属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原来的40个月工资提高到80个月。该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100例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南芳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三八先进集体,廖泽方先后获得首届全国十佳律师提名奖、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130多项市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7月出席中共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并上台领奖,在中南海受到胡锦涛、习近平的亲切接见。2011年当选中共江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先后四次出席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并当选为理事。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6日 00:15 来源:大江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