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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肥东最美婚姻登记员高静 成功调解离婚当事人1000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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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9月,高静调入肥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来,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热心服务群众,真正做到了“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你放心”,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坚守工作职责

  高静具体负责办理离婚、婚姻状况证明和收养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繁忙,需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岗位责任感。作为一名军嫂,丈夫在部队服役,她一人担负抚养孩子的重任,但从不因此而影响工作。肥东县是一个人口大县,每天来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较多,特别在春节、元旦和情人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婚姻登记大厅往往人满为患。为了能使当事人尽快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高静随时顶岗、换岗,积极协助办理结婚登记的同事。在2008年8月8日、2010年10月10 日这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她早上提前开门受理业务,休息时间也都坚守岗位,在办证窗口一坐就是一整天,直到最后一对当事人满意而归。

  真情服务群众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破裂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的因素之一。高静同志深知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她总是用真诚温和的态度、贴心细腻的话语,劝解每对当事人。一次,一对夫妻来到离婚窗口,高静并没有直接帮他们办理离婚手续,而是询问两人离婚的原因,并对他们进行劝解,通过高静耐心的劝说,两人最终将误会解开,重归于好。6年来,她成功调解离婚当事人1000余对。

  坚持依法办事

  离婚登记工作是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为此,高静认真学习《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阅读了大量的离婚诉讼案件,将其中的专业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做到依法依规办事。6年来,她共办理离婚近9000对,从未出现一次因办理程序出错引起当事人投诉事件,但工作中受到的委曲,总是默默承受、毫无怨言。一次,一位老太太和丈夫离婚后,非要更改房产协议内容,按照规定高静没有给她改,老太太便找到领导告状,但高静依然坚持原则没有妥协,老太太就在办事大厅里破口大骂、胡乱踢东西。有人建议高静报警,她笑笑说,老人年龄大了,我们要多理解,最后老太太在高静耐心的劝说下才离开。

  注重助人为乐

  高静每天面对许多前来办理离婚、收养登记、婚姻状况证明的当事人,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各种咨询,总能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6年来,办理婚姻状况证明 40000余份,办理收养登记170例。在坚持原则办证办事的同时,对一些特殊的群众能从人性化出发,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2008年,一聋哑人和村民一起来到办公室,村民告诉高静,哑巴2002年在田里干活时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女婴,因为哑巴不懂收养政策,一直没办理相应的手续,如今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却没有户口。听后,高静仔细审查了哑巴的收养资格,在确认符合收养条件后,她帮哑巴办理了相关手续,解决了孩子落户上学的难题。

  由于无私奉献和优良的服务,高静先后荣获“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合肥市婚姻登记十一五规范化建设优秀登记员”、全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服务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3日 00:29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