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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陈华明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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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陈华明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13年4月11日)

  陈华明同志,男,1966年8月出生,潮州市饶平县人,共产党员,生前系广州市侨联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9月,受广州市侨联委派,到梅州市丰顺县建桥镇三社村驻村扶贫。陈华明同志在艰苦的岗位上带病坚持工作,因肺癌转移恶化,经抢救无效,于2013年1月28日不幸去世,年仅46岁。

  陈华明同志1990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勤恳踏实、任劳任怨的政治本色和认真负责、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中,他一心扑在驻村工作上,团结带领驻点村“两委”和广大群众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子,认真落实帮扶项目。他多方筹措帮扶资金,完成了3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了334户村民饮水安全和122亩农田生产灌溉问题。他主动与贫困户交朋友,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使三社村贫困户平均年纯收入从原来1000多元增至6689元,实现100%脱贫。他牢记宗旨、无私奉献,组织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推动村容村貌改造工程,改善三社村教育、卫生条件,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陈华明同志是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典范。他在驻村扶贫工作岗位上战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和精神风貌,不愧是全省共产党员的学习楷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委决定,追授陈华明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陈华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优秀品格;学习他心系基层、情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学习他敢于担当、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学习他生命不息、鞠躬尽瘁的崇高境界,自觉把学习陈华明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锐意进取、振奋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9日 18:39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