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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追授李特伦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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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特伦,男,壮族,广西田东县人,1970年7月生,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右江民族师专教师,百色市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百色市委副处级组织员,德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8月被诊断患癌症后,他仍然坚持为党和人民忘我工作,恪尽职守,2012年7月10日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2岁。

  李特伦同志是优秀的基层组工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他立足基层,无论在哪个岗位,担任什么职务,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民服务,默默奉献,创先争优。在百色市委组织部工作期间,他废寝忘食,长期超负荷工作,任劳任怨,甘为孺子牛。担任德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面对德保县组织工作满意度不理想的状况和县、乡、村三级换届的繁重任务,他夜以继日,攻坚克难,不辱使命,使德保县组织工作满意度从2010年全区排名第103位提升到2012年第15位。他坚持事业第一,在积劳成疾、身患癌症后,仍然以顽强的意志和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继续为党和人民忘我工作,多次深入联系村屯指导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和发展生产。他生活俭朴,不事攀比,秉公用权,克己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在重病期间,他仍牵挂为民排忧解难,还特别嘱咐家人不能向组织提任何要求。李特伦同志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先进和优秀,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面光辉旗帜。

  为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自治区党委决定,追授李特伦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区开展向李特伦同志学习活动。

  全区广大党员和干部要向李特伦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牢记宗旨、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攻坚克难、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学习他恪尽职守、忘我奉献的崇高品德;学习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人生境界。

  当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李特伦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念、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05:15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