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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追授麦振伟“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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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日前决定,追授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竹苑派出所原教导员麦振伟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决定全文如下: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麦振伟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2012年12月11日)

  麦振伟同志,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山市横栏镇人,共产党员,生前系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竹苑派出所教导员。该同志在2012年3月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后,仍坚守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一线,忘我工作,因劳累过度,于5月9日不幸殉职,年仅42岁。

  麦振伟同志从警19年来,始终坚守在公安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利用丰富的办案经验,破获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他一心奉公,执法为民,为提高辖区治安管理水平,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推动辖区内78.13%的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使辖区内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等案件发案率连续几年明显下降,深受群众拥护和爱戴。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在2008年倡议设立竹苑派出所助学基金,发动民警每人每月捐助30元,用于资助辖区内贫困学生,累计资助22名在校生约4万元。因工作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各1次,受嘉奖2次,获得中山市优秀共产党员、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打击传销先进个人等荣誉;其任职的派出所连续9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2次,获得全国、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

  麦振伟同志是我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期间涌现出来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是我省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典范。他用宝贵生命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不愧是全省共产党员的学习楷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委决定,追授麦振伟同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共产党员要以麦振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政治品质;学习他立足本职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鞠躬尽瘁的优秀品格;学习他以奉献为美,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助人为乐的公仆情怀,自觉把学习麦振伟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信念、牢记宗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8日 00:03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许轲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