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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蒲江检察院检委会专员王芝良被追授"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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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中共四川省委对2010——2012年全省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芝良同志被追授为“全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王芝良同志也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一位被追授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同志。

  王芝良同志1956年出生,1980年参加工作,1984年进入蒲江县检察院工作,历任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刑二科副科长、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芝良同志从检27年来,先后在经济检察、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及法律政策研究等多个岗位上工作,他满腔热忱地投身于检察事业,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突出成绩。

  2005年,他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后,仍然毫不懈怠,根据办案中遇到的实际案例,结合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出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的建议并起草机制方案。2007年,“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在成都市推广,现已救助刑事受害人200余人。此后,王芝良又牵头起草了“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涉检维稳预警机制”、“干警执法档案和案件质量的考评机制”等,其中,“民生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通了办案的“绿色通道”,已为多位生活艰难的受害人提前获得了数万元的赔偿。

  患病7年来,他坚持工作,顽强抗争,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院党组担心他的身体吃不消,让他回家休养,他回答说:“人活着总要有一些精神,现在工作就是我的精神支柱。”2009年他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0年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他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四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2年3月23日12时50分,王芝良同志因病医治抢救无效不幸逝世。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发来唁电,沉痛悼念王芝良同志,并向王芝良同志亲属致以深切慰问。(记者周忠 通讯员蒲剑 王雪莲)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0:05 来源:正义网 编辑:石光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