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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党员身份 创先争优促和谐

——记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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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设机关党委,下设八个支部,所属党员190人。近年来,局机关党委紧紧围绕“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主线、以立足国税服务大局为基石”的活动目标,积极推动业务练兵、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国税文化周、纳税服务、亮牌示范、宣传典型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机关党委连续五年荣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荣获“衢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衢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其下设的离退休干部支部2011年荣获“浙江省‘五好’离退休党支部称号。衢州国税系统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浙江省文明单位、全省国税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党员队伍素质显著提高。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征管、稽查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通过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宗旨意识,大力提升了党员队伍的文明服务和依法行政水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全市共组织税收收入39.35亿元,同比增长24.49%,完成年度计划的115.50%;其中,市本级入库税收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23.40%,完成年度计划的113.42%。

  服务地方经济成效明显。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办税时间。自6月20日起我局办税服务厅全面实施涉税事项集中审批制度,简并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截至12月底,共受理办结备案类、流转审批类税务事项1633项,准期办结率100%,实现了“一窗受理、集中审批、内部传递、一窗反馈”的工作模式,实现审批环节“零”投诉,深获纳税人好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衢州经济转型升级。2010年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全市企业申报购置固定资产抵扣税额4.04亿元,已抵扣增值税3.2亿元;积极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政策,为全市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减轻增值税负担4488万元;认真落实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全市共减免车辆购置税1522万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类税减免和先征后返退税4.13亿元,其中:办理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减免0.9亿元;办理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1.21亿元;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森工企业增值税退税0.82亿元;受理申报粮食企业、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企业、宣传文化行业和自产自销农产品等免税销售收入23.51亿元,直接免征增值税1.2亿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促进衢州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全面施行征退税一体化模式,深入推进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进度,有效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全年全市共办理出口退(免)税7.8亿元,增收2.5亿元,同比增长47.17%。

  通过重拳出击,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全年共开展了药品经销业、家俱制造经销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纳税评估无问题企业、连续三年(含)以上未实施检查的重点税源企业及总局和省局布置的重点税源企业等7项税收专项检查,同时加大涉税举报案件下查一级检查力度,全年全市查补收入8148.87万元,同比增长24.64%,大力整顿了我市的税收经济秩序。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09:54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辑:王壹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