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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丰碑】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谢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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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党内,有一位从晚清秀才到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共产党员,他就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的谢觉哉。

  谢觉哉,1884年5月生于湖南省宁乡县。1925年,谢觉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3年,他在中央苏区任内务部长时,主持和参加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等一系列法令和条例。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谢觉哉先后出任了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司法部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等职。他深入调查研究,领导制定了各种司法条例和法规,积极推进人民政权的民主建设,为革命政权下的人民司法制度创建了雏形。

  谢觉哉是新中国首任内务部部长,他参与制定了各种救灾救济抚恤政策和制度。1959年,谢觉哉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推进新中国司法制度建设做出了贡献。

  1971年6月15日,谢觉哉因病在北京逝世。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12:12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编辑:张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