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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人物中的共产党员:李大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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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

  李大钊(1889-1927)

  男,汉族,河北省乐亭县人,中共党员。

  李大钊是中国共产党主要创始人之一。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他相继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文章和演说,阐述十月革命的意义,成为我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1920年3月,在北京大学组织中国第一个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同年秋,他又领导建立了北京的共产党早期组织,并与在上海的陈独秀遥相呼应,积极筹备建立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负责党在北方的全面工作。在党的三大和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24年1月,作为大会主席团五位成员之一,出席了国共合作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大会宣言的起草等工作,为实现国共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委员。此后,直接担负国共两党在北方的实际领导工作。1926年3月,在极端危险和困难的情况下,领导并亲自参加了北京人民反对日、英帝国主义和军阀张作霖、吴佩孚的斗争。1927年4月6日,张作霖勾结帝国主义,在北京逮捕李大钊等80余人。在狱中,他备受酷刑,始终大义凛然,坚贞不屈。4月28日,李大钊等20位共产党员和革命者被绞杀在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8:10 来源:人民网 编辑:张洋 打印